杨红旭:今晚中央开跳“脱衣舞”,开足马力救市!
一切来得太突然。今天下午,我还在跟同事回建强激烈的争论“二套房贷政策”是否应该放松的问题,结果晚上就有了结果。晚上七点多,手机突然响起,一听是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杨羚强。我晕。他今天已采访我两次了,晚上到家还不放过我。
我说:你也太勤奋了吧,一天写三篇文章。孰料他兴奋的说:出大事了!这件大件就是中央救市,财政部出台文件。接着东方早报的朱楠、新闻晚报徐洁云来电采访。我赶紧上网查看政策,还真吓了一跳。MSN一打开,便有其它几个记者及焦点网、搜房网、新浪房产的博客编辑向我索稿。房地产媒体圈今夜乱作一团。
言归正传,正式开评吧。
第一、文件虽然以财政部名义下发,实际上就房地产救市政策而言,已超过财政部管辖范围,尤其是个贷政策。但以财政部的名义,可谓师出有名:“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,今年第四季度,在保障企业退休人员、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,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,加大资助困难学生、优抚救济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。”也就是说,把力度强劲的救楼市新政以上述名义发出,让人觉得中央只是加强住房保障,其实部分救市政策明显超出这一范畴。中央这手,玩得漂亮呀。
第二,救市政策主要分两类,一是减免税收,二是放松个贷。我的深切感受是:减免税收力度有限,尤其是传言的营业税没有优惠,这一税种目前税率最高:5.5%。而放松个贷的力度相当大,超出之前很多人的预期。
第三,政策重点向首次置购买新房,而且是普通住宅的群体倾斜,无论税收,还是个贷,皆如此。体现了在市场成交低迷的情况下,中央对于保护刚性需求、合理的自住需求爱心拳拳,殷切期望他们能够放弃观望,积极入市。
第四,在很大程度上,去年出台的“二套房贷政策”寿终正寝。政策中有句非常关键的话存在些许歧义:“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,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.7倍,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%。” 这里的所谓“改善型普通自住房”,到底是指首次置业的一种,还是指二次改善置业——存在歧义。
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这指代二次置业,否则“改善型”就不知所云了。如果真是这样,那么等于说是“二套房贷新政”退出历史舞台。我更愿意这么想:政策条文的制定者只所以在此处含糊其辞,是有意避免开“二套房贷政策”。试想,一个重要政策这么短命,不是说明当初的政策制定者有些无能吗?说实在,在笔者看来,为了抑制投机投资需求,而限制二套房贷,事实上却连很多的改善型自住需求一齐打压,原本就不太合理。道理类似于:如果一个警察不能甄别好人和坏人,那他绝不能称为合格的公务员。
所有首次和二次购买普通住宅的人都可享受7折利率和二成首付,整体而言,其优惠幅度是以前的一倍以下。比如:以前二套房贷:利率1.1倍,首付四成。这一大力度的优惠必然使部分符合标准的刚性需求者放弃观望。
第五,关于个贷,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,那就是“普通住房”的标准——放心,这点地方政府会想办法的。因为上述的个贷优惠全都指向普通住房,而且普通住房的标准由2005年出台的“新国八条”: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、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2倍以下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。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,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%。”
三个标准中回旋空间最大的是成交单价。事实上,目前很多地方的房价远远高于2005年的房价,但关于单价的标准却多未修改。地方政府为把更多的房源纳入“普通住房”范畴,接下来必定会积极热情的调整房价——只会涨不会降。
第六,要说句让政府多少有些泄气的话。我的观点是:不管什么样的政策(理性范畴),不管有多少政策(理性范畴),不管是地方救市,还是中央救市,都无法立即逆转楼市的跌势。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不乐观的背景下,本轮楼市调整是一次中期调整,至少延至明年,后年可能性较大,大后年也不必奇怪。所以,本政策的出台,不会让房价止跌,但会多多少少增加成交量。但另一方面,如果没有救市政策,市场必将更快更大幅度的下跌,正所谓:有胜于无。
评论完毕。本人称之为“杨六条”。呵呵,忙中偷乐。连中央都这么慷慨的大跳脱衣舞,各位急不可耐的媒体朋友,看着哪条顺眼,拿去吧,老杨请客。


